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来源:律速网时间:2023-05-15 15:03:56

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谁支付

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由原房东支付。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但是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原来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

二、买卖不破租赁动产是否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动产是适用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二)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三)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四)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五)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六)租赁合同的期限;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三、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标签: 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 民法典的规定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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