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来源:天津日报时间:2023-06-17 10:36:49

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志愿是考生的志向、爱好、个性、能力及家庭综合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反映,不仅关系到考生能否被理想的高校或专业录取,也关系到高校对国家所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填报志愿因人而异,没有“标准答案”,是考生与高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考生通过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高校、喜欢什么专业等;高校以考生的志愿为其录取的重要依据,在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考生的志愿也是招生部门在录取中进行网上投档的基本依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此,填报志愿十分重要,考生要在充分考虑国家需要及个人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综合情况,特别是高考成绩的全市排名情况,填报适切的高校。

第一部分填报志愿的相关规定

一、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

第一次,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第二次,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普通高职批次)。

第一次征询志愿

面向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3日。

第二次征询志愿

面向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

第三次征询志愿

面向高职(专科)批次,时间为8月5日。

二、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1.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一次征询”:

第一次,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时间为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中午12时。

第二次,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时间为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征询志愿(面向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3日。

2.艺术类高校市级统考有关专业类报考条件

2023年我市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等类别实行全市统一专业考试,凡报考以上专业(类)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文化成绩要求:(1)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中自划线高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高考文化成绩没有要求,但录取时须达到报考高校自主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2)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和高职学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分别达到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要求:(1)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统考阶段高校的考生,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2)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校考阶段高校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若报考专业属于专业市级统考范围,则考生还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

3.体育类高校报考条件

(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市体育类相关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全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高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本科各批次院校专业组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5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2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5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2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招生计划》中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里面介绍了招生高校专业对于体检情况的要求,请考生及家长务必要认真阅读,结合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认真选报专业。

《招生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高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家长除了认真了解《招生计划》外,还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这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其中包含了招生高校对外语语种、文化成绩、面试、性别、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及专业录取规则等。目前,各招生高校已陆续发布了本校的《招生章程》,考生要及时登录拟报考高校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市高招办也将在汇总后及时发布。

四、普通类各批次志愿设置

1.提前本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中,招收飞行员院校专业组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其他院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23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专业组,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招生专业分为非指挥类、指挥类和指技融合类,非指挥类、指挥类和指技融合类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治考察,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类院校专业组【高职(专科)批次为院校】的学生,须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政治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及面试分数范围另行通知。

2.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志愿设置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专业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专业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五、艺术类、体育类各批次志愿设置

1.艺术类各批次的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设置2个单独志愿,1个为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为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校考阶段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的志愿设置

体育类专业招生分为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

(1)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艺术类、体育类的录取安排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A阶段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专业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填报办法均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六、录取程序规定

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如下顺序依次进行: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和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

2.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3.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工作,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4.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A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依次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再进行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

七、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普通本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如院校专业组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尚有余缺计划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愿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如考生因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

八、填报志愿的要求

1.关于征询志愿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本科批次(含A阶段、B阶段)志愿、普通高职(专科)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参加天津市征询志愿的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征询志愿填报安排,填报征询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的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放弃志愿的规定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含A、B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某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报考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束前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若该院校专业组录取已经结束,则不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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